徽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系列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徽县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关口前移,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打防结合抓实抓细农业生产资料在生产、流通、储备和安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农业生产安全和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筑牢坚实的“防护墙”。
一是抢抓农时,加强执法监管,净化全县农资市场。1月25日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徽县城关、永宁、伏镇、江洛等春耕春管重点区域,对徽县华澳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陇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陇南金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徽县金牛公司及16家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巡查执法和调研督导,重点对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定货渠道、运输储备、市场需求、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了解分析,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二是依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联动发力、精准施策。2月23日,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带领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联社及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执法队伍,深入城关、伏镇、栗川等5个乡镇,16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农资产品供需情况、详细查看了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和兽药饲料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台帐。检查中,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强调指出: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严格落实农资产品追溯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综、主体可溯源,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各有关执法部门及行业管理单位一定要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配合协作、信息共享、联动发力、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售假劣的源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我县农业生产领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对符合立案标准和要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尤其对经营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三是抓主抓重、综合治理,突出农资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管控。按照《徽县2022年春季农业生产安排意见》,连日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深入到江洛、泥阳、永宁、银杏等乡镇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及有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重点巡查11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店里是否存在品种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走村串户贩卖和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排查14家农药经营门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高毒、禁用、限制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排查了解银杏、伏镇、栗川等乡镇是否存在肥料“忽悠”团进村入户以夸大肥效等手段忽悠农户受骗的违法行为。这次执法大检查,共下架处理过期农药、兽药24瓶(袋)、没收涉嫌套牌农药48瓶、涉嫌包装标签不合格规定农药16瓶(袋)、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纸杯11提、签订《农资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6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因未建立健全农药进销货台账,启动简易程序处罚200元,因农资产品陈列布局不合理、台账记录不规范、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等原因,提出口头警告12人(次)。
持续的行政执法表明:徽县农资储备充足,供需基本平衡,农业生产资料质量有保证,流通可追踪。全县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向好,销售假劣农资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供稿:徽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徽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