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20日消息,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市鄠邑区郝波涛水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桔子)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鄠市监处罚〔2022〕SP080号
西安市鄠邑区郝波涛水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桔子)案
西安市鄠邑区郝波涛水果批发部
92610125MA6W33NG90
郝波涛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桔子))
行政处罚
依据:1.《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十条措施》第九条,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180元);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
自动履行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