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3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4号),涉及天津市西青区仙阳水产品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小扇贝、麻蛤案。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仙阳水产品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小扇贝、麻蛤案
天津市西青区仙阳水产品店
92120111MA073K0472
董大仙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4号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小扇贝、麻蛤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9.4元;3、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