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80号),涉及天津市西青区乐八生鲜店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西青区乐八生鲜店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案 | 天津市西青区乐八生鲜店 | 92120111MA075FJQ59 | 徐高蕾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80号 | 经营农药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罚款20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和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