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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农产品 湖南省隆回县一家超市被处罚

信息来源:eoonoo.com   时间: 2023-08-26  浏览次数:479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隆回县市场监管局对隆回县滩头镇亿佳超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隆市监行处﹝2023﹞008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隆市监行处﹝2023﹞008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31
处罚内容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对你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该单位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处罚依据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机关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524006331169Q
数据来源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MB16923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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