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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者向无资质供货商采购农药受处罚

信息来源:eoonoo.com   时间: 2022-11-10  浏览次数:18

  2021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陈某的农资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陈某从大丰区农资经营户韦某处采购的“11%戊唑·吡虫啉悬浮种衣剂”农药标签不规范。经进一步调查,韦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陈某向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韦某采购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陈某立案调查。经调查,韦某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的销售,涉案农药是陈某向韦某采购种子时,韦某配套销售给陈某的种衣剂,陈某共从韦某处购进涉案“11%戊唑·吡虫啉悬浮种衣剂”4500克,至案发时已经销售2700克,获得违法所得270元。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规定,对陈某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11%戊唑·吡虫啉悬浮种衣剂”1800克、没收违法所得270元整、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韦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移交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查处。

  农药是特殊的商品,国家对农药经营有特定的要求,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时,不仅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还要查验供货商的资质,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提醒我市广大农药经营者,违法向无资质农药供货商采购农药,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采购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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