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离婚喝农药自杀?丈夫未尽救助义务被判刑
每日甘肃网8月2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8月25日,记者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男)与被害人汤某某(女)于1994年登记结婚。2015年底,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因矛盾激化,李某提出离婚并开始分居。
案发当日,李某回到女方住处,二人协商离婚事宜并起争执,21时许李某欲离去,发现汤某某将房门反锁并将钥匙藏匿,在双方争执过程中,汤某某头部被碰伤。后汤某某便从厨房拿出一瓶农药(经查实该农药名为毒辛,是低毒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并喝了几口,李某看见后上前抢夺药瓶并扔出窗外。后汤某某出现流鼻涕、呕吐并口吐白沫,李某遂将汤某某扶到卫生间为其清洗面部。汤某某回到卧室后出现抽搐、呻吟等症状,李某便将汤某某扶到床上休息,见其仍然抽搐,但呻吟声变小,认为已无大碍,便独自在客厅小床休息。次日清晨,李某起床发现汤某某手脚冰凉,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经120急救中心医生检查,发现汤某某已经死亡。由于现场有刺鼻气味且被害人额头有伤,急救中心医生遂拨打110报警。经法医鉴定,汤某某系中毒而死亡。
法院认为,卷内证据显示,事发时被告人李某应当已经断定汤某某喝下的是毒药,李某作为汤某某的丈夫,在法律上是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人,当时采取的措施仅仅是给汤某某清洗面部后让汤某某休息,既未及时将汤某某送往医院抢救或者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未报警求助,没有采取其他任何有效措施。虽然汤某某的死亡原因是其喝农药自杀造成的,但李某的这种放任态度延误了救助时机,导致了汤某某最终中毒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系不作为,犯罪情节较轻,可对其判处缓刑。
记者 姚智责任编辑:陈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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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