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愉涵?记者?陈为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的通知》,要求盐城市区在三年内、其他县(市)在“十四五”内基本实现稻麦种植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统一配供。
我市于2017年秋季起,陆续在各县(市、区)开展稻麦生产所需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2020年实现试点工作县级全覆盖,试点面积达到94.1万亩。市相关部门通过对全市农药零差率配供试点绩效分析后认为,试点范围内已初步形成“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农药的机制,实现了“安全、降本、减量、增收”多重效应,稻麦两季比一般散户平均用药均减少1次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下降了35%以上,实现了农药使用负增长;配供农药采购均价比市场采购价低15%左右,比市场零售价低30%左右;因配供实现了药剂品种的统一,提高了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配供农药均采购自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目录,从源头上保证了试点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作为我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供销社在联合相关部门纵深推进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统一配供过程中,坚持农资经营龙头企业“一条线”经营,实行统一配供、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补贴“四个统一”,落实农药进货公开竞(询)价制度、农药配供信息管理制度、农药质量追溯制度、农药市场监管制度“四项制度”,同时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试点工作,确保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