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8月26日讯(记者 张伟铭)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因采购的食材“姜”的农药残留超标被淄博市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食堂采购的“姜”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8月26日讯(记者 张伟铭)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因采购的食材“姜”的农药残留超标被淄博市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食堂采购的“姜”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山东省桓台第二中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