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璐 徐辉 郑新彩
近日,由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詹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在钱江源齐溪镇龙门村公开审理。
11月5日,年过六旬的詹某到田里干活,途中看到一棵杉树下的石块压着瓶农药,好奇的他拿起药瓶发现,里面还剩五分之一的农药,就又放回了原处。詹某干完农活后路过一条小河,发现河里的石斑鱼很多。一想到石斑鱼的美味,詹某嘴馋了。他想起树下的那瓶农药,赶紧取来,将农药全都倒进水里,造成河内1斤多鱼被毒死。
詹某的行为属于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开化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判决,判处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